一、竞价数量
本月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共4010个。
其中单位指标403个,个人指标3607个。
二、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上午9:00至下午15:00
连续竞价6个小时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三、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经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系统(http://www.gzqcjj.com/)进行报价。
四、竞买人资格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需全部满足)
(一)申请人需居住在广州市;
(二)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人名下没有车辆登记,或者名下车辆已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申请人名下没有有效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申请人没有更新指标的申领资格;
(六)申请人在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的,通过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广州市的情形包括
(满足任意一项)
(一)申请人是广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是现役军人,特指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
(三)申请人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则需要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广州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四)申请人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则需要在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
(五)申请人是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则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六)申请人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
(七)申请人持有广州市有效的人才绿卡;
(八)申请人是经广州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九)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华侨,并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近两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十)申请人是外国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广州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两年,且近两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关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时限计算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具体规定如下: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五、竞价入围价格、成交价格确定
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本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系统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和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3日,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http://www.gzqcjj.com/),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
七、资格激活及参与竞价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的、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进行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成交,竞价保证金分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月1月2日前退还。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分别退还,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合并退还(下同)。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1月5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及利息退还不成功的,本所将于2024年1月8日后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名单,竞买人应按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还手续。
《竞价保证金退还指引》
九、成交价款的缴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止缴清成交价款。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3年12月30日起,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4年1月2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