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坐奔驰车上哭”是一个段子
现在再提起
人们就会想起西安奔驰女车主
坐引擎盖上哭诉维权的事情
4月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
引发舆论关注
▽
女车主W女士表示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60多万元人民币的奔驰车。新车还未开出4S店,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她还质疑店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金融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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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坐在奔驰上哭的事真的发生了!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又起波澜:金融服务费是什么操作?
终于,到了今天(27日)
维权案调查结果出炉了!
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结果网页截图
新车还没开出店就漏油?
螺栓被遗落在发动机内了
通报称,关于当事人W女士
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
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
1、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在W女士购车过程中
本来她是打算全额付款提车
但是销售人员却让她
进行奔驰金融贷款
并产生了1万5千元的
“金融服务费”
这服务费也被调查清楚了!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
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
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维权的事情沸沸扬扬地
“闹”了一个多月
网友们终于盼来了调查结果
在今天(27日)
#西安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的话题
在微博热搜榜上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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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
也应该查查其他的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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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
处罚的力度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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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乱象
恐怕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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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调查结果
W女士本人又是怎么看的呢?
此前因为维权事件
W女士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甚至收到过恶意骚扰信息
有网友认为她是想借此事讹诈奔驰
此后,W女士与奔驰方和解
又有网友认为W女士选择和解
是因为收了奔驰的钱
还把她称为“骗子”
4月16日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5月27日上午
W女士告诉记者
她已经收到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分局送达的鉴定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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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W女士说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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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受的这些委屈,
终于证明我不是骗子。”
今早(27日)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也发布声明称:
已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 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恳致歉”。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事情
到今天,终于要告一段落了
值得注意的是
有一个评论
在多条新闻消息下
都获得了高赞:
研究生秒变“泼妇”
爬引擎盖才能维权
真的令人十分唏嘘
那一般老百姓要怎么维权呢?
你好说话、爱讲道理,
但是商家也喜欢找软柿子捏。
何时维权不再是“按闹分配”?
何时维权不再需要效仿他人就能引起关注?
何时普通老百姓的维权不再变得艰难?
这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综合:新华社(ID:xinhuashefabu1 )、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等,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