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汽车走入平常百姓家庭,我国机动车驾驶员的数量随之增加,随着数量的增加,质量却大幅度下降。一些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
高速公路,在国内,时速基本上都在80km/h~120km/h,在这个速度如果发生事故,将是毁灭性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十二分。高速掉头逆行的行为,对于驾驶人会扣驾驶证12分,并罚款二百元。
显然,这个规定依据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对这些人的处罚还是太轻了,不足以震慑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人群,而且这种行为害人害己,不珍惜他人的生命,这类人群属于典型的利己主义者。
出现这种行为,根本原因是驾驶员未提前规划路线、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定速行驶、处罚太轻、视他人生命如儿戏。
对于这种人群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不仅仅是扣除12分,更需要在吊销驾照的同时进行刑事处罚,不管这种行为最后造成的后果是什么样的,都必须这样做,否则不会引起一些人的重视。
不仅仅让其记住后果,必须让其一辈子都忘不掉,刻骨铭心,只有这样,才是照顾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利益,减少这种行为导致的事故率。